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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隐瞒症状、拒不隔离!一确诊男子被立案侦查

佛山政法 2022-10-09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已经成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在全国人民都在抗击疫情的情况下
有人却刻意隐瞒
拒不执行相关防控要求
注意!这种行为要负法律责任!

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青海省湟中县李家山镇汉水沟村村民苟某,长期在武汉务工,近日返宁后,拒不执行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重点地区人员需向社区(村)登记备案,并主动居家隔离”的要求,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编造虚假归宁日期信息,对自己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刻意隐瞒,欺骗调查走访人员,且多次主动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

特别恶劣的是,苟某有意隐瞒其子与其一同从武汉返宁的事实,其子也多次在外活动,并密切接触人群。

目前,苟某和其子已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苟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青海省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严重干扰破坏该市疫情防控工作,现苟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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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宁公安、顺德普法

佛山政法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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